创意这个词,被捧得太高了。高到很多入行的年轻人以为,营销就是拍一条让人拍案叫绝的片子、写一句让人过目不忘的文案、做一张能拿戛纳金奖的海报。高到很多品牌方以为,只要找到一个“天外飞仙”的创意,产品就能起死回生、销量就能一飞冲天。
于是,无数广告人夜以继日地打磨“idea”,像炼金术士寻找点金石。他们相信,一个绝妙的创意可以拯救一个品牌,可以引爆一场传播,可以让自己一夜成名。
但是可惜,大多时候,那些被捧上神坛的创意,不过是一场自嗨的烟火—— 绚烂,短暂,落地无痕。
我必须告诉你一个真相:创意不是品牌的救世主,创意甚至不是营销的必需品。
从业多年,关于创意,我有五点心得。今天,把这些心得摊开来,和你聊聊。
一、心得之1:创意的底层逻辑 —— 不是孤峰突起,而是冰山之下
先说一个可能得罪人的结论:任何创意的成功,都不止是创意单方面的成功。
它的背后,一定站着两个更沉、更稳的东西 —— 一个叫洞察,一个叫策略。没有洞察和策略支撑的创意,就像没有地基的阁楼,雕梁画栋、飞檐斗拱,但风一吹,全塌了。这种“看上去很美”的创意,它们或许能拿奖,能刷屏,能让创意人拿出去换一份更好的工作,但就是不能帮品牌解决问题。
那么,洞察、策略、创意,三者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
我用一个最简的框架来描述:
洞察解决的是「Why」—— 为什么。
消费者为什么会这样想?为什么会那样做?为什么需要我?这需要把人心剖开,找到那根最敏感、最隐秘的神经。
策略解决的是「What」—— 做什么。
知道了为什么,那我要做什么,才能回应这个「为什么」?是重新定义品类?是切换赛道?还是改变沟通的主语?
创意解决的是「How」—— 怎么做。
知道了做什么,那我要怎么做,才能让这件事被消费者听见、记住、相信?是用一个故事?一个符号?还是一句能让人脱口而出的话?甚至是一场广告campaign?
串起来,便是一条完整的逻辑链:我们这么做,究竟是为什么?知道为什么之后,那要做一些什么才能抵达目的?知道做什么之后,那要怎么做才能让结果更好?
《孙子兵法》有云:“先胜而后求战。”洞察和策略,是「先胜」的那部分功课;创意,是「求战」时那柄最趁手的兵器。功课没做足就拔剑出鞘,那不叫创意,叫冒失。
不妨看一个案例:王老吉。它的洞察是什么?是消费者心中有“怕上火”这个隐秘的、日常的焦虑 —— 火锅太辣、烧烤太燥、熬夜太久,总感觉喉咙要冒烟。它的策略是什么?是让王老吉不再只是一罐凉茶,而是成为一个“预防上火”的解决方案。它的创意是什么?是那句“怕上火,喝王老吉”。没有复杂的故事,没有炫技的文案,六个字,把洞察和策略一口吞下、一句吐出。
洞察是根,策略是干,创意是花。花开得艳不艳,取决于根扎得深不深。市面上太多创意,是剪下来插在瓶里的花 —— 没根,活不了几天。
二、心得之2:克制住对创意花样和创意格调的冲动 —— 重复,是品牌资产最大的朋友
这是我最想对很多营销人说的心里话:请克制。
创意人天生爱“新”。新的花样、新的形式、新的调性。恨不得这个月出一支温情微电影,下个月换一场鬼畜B站风,再过两个月来一组高级冷淡的平面海报。每次开会,PPT上都是“这次我们要做点不一样的”。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一个悖论:我们耳熟能详的那些广告语,几乎全都是专注重复了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没创意”的作品。
“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这句话有什么创意花样吗?没有。但它重复了二十年,刻进了三代中国人的脑子里。
“Just Do It”有什么百变的演绎吗?有,但它的核心那句话,几乎没动过。
站在时间的维度上来看,创意太多,反倒是品牌的敌人。因为你没有让你最大的那个创意,不断重复,让它像滚雪球一样随时间慢慢增值。你今天换个说法,明天换个主张,后天换个视觉,消费者刚对你有一点模糊的印象,又被你自己洗掉了。
这就像一个人,今天穿西装,明天换唐装,后天改嘻哈。你觉得他很丰富,但你不会觉得他可靠。品牌亦复如是。
说到创意的格调,另一个需要克制的冲动是 —— “非凡”。
我们几乎每天都能看到这样的广告:一个精英模样的人,眼神深邃,望向远方,旁白是“不凡人生,由我定义”,或者“拒绝平庸,非凡之选”。好像用了某个牌子的剃须刀、手机或汽车,消费者就能遗世独立、不入俗流,立刻从一个每天挤地铁打卡的普通人,变身成行走在雪山之巅的精神贵族。
我们可以反向推导出这些广告背后的消费者洞察:对于使用XX品牌的TA们来说,他们不只是普通的消费者,他们是一群追求独特生活品质的人。无论生活是安逸平静还是风起云涌,他们都不甘于平庸。让他们与众不同的,并不是他们自身,而是那种时刻追寻非凡的态度。
这个洞察有问题吗?不能说全错。“每个人或多或少都觉得自己有点不凡”,这确实算是个普遍真理。但问题是:一个剃须刀、一部手机、甚至一辆车,真的就能让普通人找到真我、超然物外了吗?
消费者不傻。他早上醒来看着镜子里睡眼惺忪的自己,很清楚地知道,刚才那个“不凡人生”的广告,只是一个广告。你跟他谈“非凡”,他心里想的是“今天早饭吃什么”。这种创意格调的错位,本质上是一种傲慢 —— 以为品牌可以负载它根本承载不了的精神重量。
与其谈“非凡”,不如谈“方便”。与其把姿态端到云端,不如蹲下来,跟消费者说一句人话。那些真正伟大的品牌,大多数时候说的是:“怕上火,喝王老吉”、“困了累了,喝红牛”、“充电五分钟,通话两小时”。没有一个是端着说“非凡”的。
三、心得之3:什么时候需要创意?信息陌生或同质化之时
这句话说出来,可能又要得罪一批人:创意,并不是营销的必需品。
很多品牌方、广告人,把创意当成每一次营销动作的标配,仿佛没有创意,就不配出街。但事实是,有些时候,你不需要创意。你需要的是把信息,清清楚楚、干干净净地放在消费者面前。
那么,什么时候才真正需要创意?我总结了两个场景。
第一个场景:当这个信息对于目标受众是陌生的。
很多产品的卖点,天然带有技术门槛。比如一台手机的影像芯片、一辆新能源车的电池管理系统、一个护肤品的玻尿酸交联技术。你跟消费者讲参数、讲原理、讲技术术语,他的大脑会自动开启屏蔽模式。这时候,需要创意的思维对这些信息进行「解码」—— 把技术语言翻译成人话,再编码成消费者能记住、能转述的内容。
OPPO那句“充电五分钟,通话两小时”,就是最好的解码器。它没讲快充功率多少瓦,也没讲用的是VOOC还是超级闪充。它只是告诉了你一件事:你充一会儿,就能用很久。技术术语是企业的,人话是消费者的。创意,就是两者之间的翻译官。
第二个场景:当这个信息在整个行业中太同质化。
你家也“口感醇厚”,他家也“口感醇厚”;你家也“品质之选”,他家也“品质之选”。整个品类像一锅白粥,每家品牌都是一粒米,搅在一起谁也分不清谁。这时候,需要用讲故事、诉情感、造符号等各种创意方式对产品传播进行重新演绎,才能在千篇一律中挤出一丝识别度。
比如台湾全联超市的“经济美学”。当所有超市都在讲“便宜”“实惠”“低价”的时候,它不讲省钱了,它讲“长得漂亮是本钱,把钱花得漂亮是本事”。把省钱这件事,从一种可能的羞耻,变成一种可炫耀的智慧。这就是在同质化的粥里,撒了一把燕麦。
除此二种场景之外,不需要硬上创意。信息本身已经足够有力、足够独特的时候,朴素的白描,比花哨的渲染更有攻击力。
四、心得之4:创意的两个必须 —— 顶天立地,不负两端
广告圈有一种迷思:创意,就是纯艺术的、标新立异的、甚至是在玩智力游戏的。好像只要想法够跳、形式够怪、让同行看完倒吸一口凉气,就是好创意。
这是不对的。这种“让同行看完倒吸凉气、让消费者看完转身走开”的创意,本质上和酒吧里的花式调酒差不多 —— 帅是帅,可我要的是酒,不是杂技。
创意不是纯艺术,创意是创造性思考、创造性解答。
它的双脚,一只立于企业端,一只立于用户端。所以,一个好的创意,必须同时满足两个「必须」。
第一个必须:有创见的商业策略,解决企业的问题。企业的问题不是“我的广告够不够酷”,而是“我的市场份额有没有涨”“我的品牌资产有没有积累”“我的用户有没有记住我是干什么的”。创意不服务于此,便是自娱。
第二个必须:有创造力的内容表达,满足用户所需。用户的需求不是被你炫技,而是“我能不能从你这儿获得有用的信息?”“我能不能被你打动?”“我能不能在看完之后,有冲动去试一试?”
一边是企业要说的,一边是用户想听的。好创意,是在这两者之间,找到最短的那条直线。任何一条弧线都是浪费,任何一处自恋的装饰,最终都会变成沟通成本,由品牌自己承担。
五、心得之5:如何做创意 —— 旧元素,新组合,再加一点「违和感」
把创意说得很玄的人,多半还没真正做过创意。
创意的本质,剥掉所有神秘的外衣,其实是一句大实话:创意,是旧有元素的重新排列组合。
这不是我说的,这是广告大师詹姆斯·韦伯·扬说的。他在《创意的生成》里的这么一句大白话,到今天,含金量还在上升。
什么叫旧元素?就是消费者已经认识、已经理解、已经习以为常的东西。创意不是造一个全新的东西出来 —— 完全新的东西会让消费者因为陌生而本能抗拒。创意应该是看似熟悉,却总有那么一点点「违和感」的存在。
这点违和感,是熟悉中的一抹陌生,是意料之内的一个转弯。它让你忍不住多看一眼,然后记住。如果绝对陌生,会变成不知所云的乱码;如果绝对熟悉,又沦为毫无存在感的背景噪音。违和感是糖,放多了齁,放少了淡。恰到好处的那一撮,叫“熟悉的意外”。
这个道理,古人早就懂了。想象力虽可天马行空,但它并非平白无故地诞生,而是源于对现实经验的二次创造。你看,中国的神,长得像中国人;希腊的神,长得像希腊人;印度的神,长得像印度人。中国人、希腊人、印度人,是「旧元素」;而“神”,是那个「新组合」。没有人凭空创造一个不像任何已知物种的神出来 —— 即便有,也没人信。
创意亦复如是。
六、最高级的“创意”,是「创新」
最后,我把今天所有的讨论,收束成一句我认为最重要的话:创新大于创意。
创意,只是创造一种更高效的表达方式,它是在「怎么说」这个层面做功。而创新,常常是要迭代一种商业模式,重构一条价值链 —— 它是在「怎么卖」、「卖什么」、「卖给谁」这个层面做手术。
战略上如果能够做到创新,就可以消化所有营销上的平庸和失败。“广告”、“营销”,始终是降维词汇 —— 它们是在一个既定框架下的优化动作。但框架本身,价值更大。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具备更顶层的思维,才能走得更远。比如小米。你仔细去看,小米的营销,本质上全是最简单的套路 —— 发布会、社交媒体互动、饥饿营销、粉丝文化,没有什么石破天惊的创意。但小米真正成功的原因,是它第一个改变了手机销售渠道的价值链,把渠道成本压到极致,把定价权还给消费者。
这才是真正的胜负手。
所以,当你下一次为“没有好创意”而焦虑,不妨先问自己一个前置问题:我的商业模式、我的产品本身,是不是已经足够创新了?
如果在战略层面已经赢了,创意只要做到及格,就不会输。如果在战略层面本身就平庸,创意再好,也不过是给一艘漏水的船刷了层新漆。
《道德经》有言:“有道无术,术尚可求也;有术无道,止于术。”
创意是术。洞察、策略、创新,才是道。
道对了,术才有意义。

小程序
扫码打开微信小程序
APP下载
扫码下载市场部网 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