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有一种傲慢,叫“我觉得很美”。
广告人把它裱进作品集,品牌主把它挂在会议室。他们围着一句文案、一枚Logo、一张包装效果图,像鉴赏家围着一幅宋画,品线条,论气韵,谈留白。
但没人问一句:消费者认吗?消费者懂吗?消费者愿意掏钱吗?
没有。因为在他们眼里,消费者不是裁判,是观众。观众只配仰望,不配评判。
这便是营销界最大的认知幻觉 —— 把孤芳自赏,错当成了市场共鸣。
很多广告人,并不关心甲方的生意能不能成。他们关心的是,又一件“巧妙花哨”的创意被成功卖出,为自己的履历再添一行光鲜。
很多品牌主,也不关心信息能不能被有效传达。他们关心的是,辞藻够不够雅,色彩够不够高级,Logo够不够“有故事”。
至于站在街对面的那个普通人 —— 那个行色匆匆、注意力只有半秒、脑子里塞满KPI和下月房租的普通人 —— 能不能看懂、能不能记住、能不能产生买来试试的冲动?抱歉,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这便是第一性原理的塌方。审美凌驾了效率,表达遮蔽了效果。而商业世界最残酷的真相是:消费者从来不会为你的「美感」买单,他们只为自己的「需求」买单。
所以,请允许我把那个扎心但真实的原则,再说一遍 ——
有效果,比有美感更重要。
一、你问了一个错问题,就别指望得到一个对答案
先从文案说起。
很多广告人,骨子里是艺术家。他们在意辞藻的意境,多过于在意文案本身可以传达多少信息;在意图形色彩的寓意,多过于在意这个标识是否可以最大化地被传播、被广泛应用。他们想要的,是发在朋友圈里被同行点赞的「作品」,而不是摆在货架上被消费者拿走的「产品」。
广告不是文学。文学是为了触动心灵,广告是为了驱动行为。触动心灵是加分项,驱动行为是必答题。
设计不是艺术。艺术是为了表达自我,设计是为了解决问题。表达自我是你的事,解决问题是客户的事。
举个最常见的场景。你写了几句广告语,想去消费者中间做调研。你可能本能地会这样问:
“你觉得这几句广告语,哪一句写得更好呀?”
请注意,这是一个错到离谱的问题。
你一说出“写得好”这三个字,被问者的注意力瞬间就被你拐跑了。他会本能地切换到文学评论模式,开始品评遣词造句、修辞手法、意境高下。他变成了一个语文老师,而不是一个掏钱的消费者。而你要的,不是一篇优秀作文,而是一次购买。
那应该怎么问?
比如,这是一个新饮料品牌,你写了几句广告语。你应该这么问:
“看完这几句广告语之后,哪一句让你最有买一瓶试一试的冲动?”
你看,区别在哪?
第一种问法,问的是「审美判断」。第二种问法,问的是「行为倾向」。前者是文学系的期末考题,后者是货架前的真实博弈。当你把问题从「哪句好」切换成「哪句让你想掏钱」的那一刻,整个评估体系就变了。你不是在选美人,你是在选兵将 —— 能打仗的,才是好样的。
知道了这个道理,你就再也不会去纠结一条广告是优秀还是平庸。是优秀还是平庸,是审美层面的评价,是一小撮人的趣味判断。但广告的价值,不在审美,在效果。对受众消费行为产生正面影响,是广告的使命,而不是普及审美。
中国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南北东西,城市乡村,人群的审美有着霄壤之别。品牌主必须考虑的是受众的「最大公约数」,而不是那几个上了几天网、看过几部美剧、住在北上广深CBD的少数派。
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电梯里那些你觉得“low穿地心”的广告,年复一年地霸占着荧屏?因为它们在效率导向的逻辑里,被验证了有效。什么最有效,什么类型的广告就最多。因为价值在哪里,行业就在哪里。你的审美洁癖,在真金白银的转化率面前,不值一提。
最后,考你一个特别生活化的场景:
“今年过节送什么?”
你脑子里蹦出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我赌你知道,但我不说。这就是有效果,比有美感更重要的最佳注脚。那句话,没人在意它美不美,但每一个中国人都知道它。
二、Logo的本质,不是图腾,是路标
聊完文案,我们聊Logo。
有人要说了,Logo设计有什么好聊的?不就是一个标识吗?造型没有什么章法定数,寓意上能自圆其说就好啦,把几个字母扭一扭、加个圈,齐活。
真的这么简单?显然不是。
品牌需要将自己为用户创造的价值具象化,并通过品牌名、Slogan、产品、包装、传播等等各种载体,渗透出去。Logo,便是这套表达系统里最直观的一张脸。它是品牌价值的视觉化凝缩,是消费者在茫茫信息海洋中辨认你的第一枚浮标。这便是Logo的意义。
那么,Logo怎么设计?很多人都说:品牌Logo一定要简洁!
我赞同。但「简洁」这两个字,藏着一个天大的误解。
有些所谓的简洁,坏就坏在图案难以描述。一条极简的曲线,一个抽象的不规则图形,放在PPT里,配上一段“致敬包豪斯的光影哲学”的解说,确实逼格拉满。但如果你没法用一句话跟别人说清楚它长什么样,这条曲线,就是文字的乱码。它在无形之中,削弱了品牌的传播能量。
这种简洁,只是图形上的简洁,不是心智上的简洁。
如果一件事物无法被人们理解、解释、转述,它就不可能留下有效的印象。心智讨厌混乱,心智喜欢秩序。一个在图形上极简但无法被口语描述的Logo,就像一个长得很干净但一开口就让人听不懂的怪人 —— 你只会敬而远之。很多设计人、策划人,放不下对逼格、美感的执念,为了极力张扬心中的“墨水”,罔顾是否与受众的认知能力相匹配。他们把Logo设计成了密码,只有他们自己能破译,普通消费者看到的只是一堆乱码。这种设计,只适合放在PPT里讲故事,对于市场传播,只是美丽的废物。
那么,什么是更好的Logo?
两条路。
一是,不追求过于简约的线条,让图案可以被口说描述。 比如红牛的Logo —— “两头牛,中间一个太阳”。听见没有?一句话,七个字,你脑海里那个画面就出来了。你可以在饭桌上跟朋友聊起,对方不用掏出手机查,瞬间就知道你在说什么。这叫可描述性,这是Logo传播力的生命线。
二是,将品牌名称的字母、文字适当地变形、美化。 比如麦当劳的金拱门,比如可口可乐的斯宾塞体,比如戴尔的倾斜字母。它们的Logo,就是它们的名字本身。不需要额外的图形来代言,名字就是脸,脸就是名字。
这两条路,恰恰也就是品牌Logo的两大设计类型:图案型Logo和文字型Logo。
近年来的趋势是,纯文字型Logo越发成为主流,开始取代图形Logo。为什么?因为信息过载的时代,消费者越来越没有耐心去辨识一个看不懂的图形,更没有人愿意去听你解释“这个圆代表地球,这个弧线象征远航”。文字即Logo,所见即所得,打开手机输入法就能敲出来的名字,就是最好的Logo。
无衬线字体设计,是文字型Logo的佳选。干净、利落、没有多余的情绪,像一把刀,一刀下去,名字就是品牌。若用一些特别花哨的字体,还需要花时间去辨识,那就失去了第一眼认知的机会。切记:不要为了「艺术」和「个性」,而牺牲掉稍纵即逝的认知窗口。
即便使用图形,企业也需要在Logo上做「简化处理」。多利用线条,让图形扁平化,色彩趋向单一,来配合现代人越来越不耐烦的视觉习惯。
说到这里,有人要问了:“能用输入法直接打出来的Logo,可取吗?”
可取!而且,太可取了。
首先,不一定所有的Logo都需要图形。图形的作用,是将品牌信息进行视觉化。但如果你的名字本身比较抽象,或者业务特征很难用一个具体的图形来表达,那强加一个图形,就是强加心智的负担。这意味着,你想让消费者同时记住三个无关的元素:文字、图形、业务特征。他能记住一个,你就该烧高香了。
其次,不管是做图形还是文字的设计,本质上都是在做选择,而不是原创。所谓的设计,其实就是从人类视觉文明的宝库里,选一些早就存在的元素,把它们重新排列组合。而所谓的「原创」,很多时候,只是你孤陋寡闻,不知道别人早就用过类似的方案罢了。既然做设计就是做选择,那直接选一种最适合的字体来作为Logo,又有什么问题?
最好的Logo,不是需要被「解读」的谜题,而是不需要思考就被「认出」的路标。路标,不需要美,需要清晰。
三、包装:别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拍脑袋设计
说完文案和Logo,我们最后聊聊包装设计。
如今,有一种论调甚嚣尘上,并且广受追捧,叫「颜值即正义」。
这话对吗?当然不可谓不对。大姑娘出门还化个妆呢,产品包装当然要好看。但不是绝对正确。把这句话当圣旨,就危险了。
有些包装设计,为了凸显创意的逼格,通常的做法是:将设计出的效果图,放置于纯色背景中,导出图片来呈现。米色底,留白大,阴影一打,旁边再配一行英文小字 —— 看起来,那叫一个意境。但请记住,这只是「作品」,不是「产品」。
「这张图很好看」跟「这个包装设计很有效」,并不成必然关系。
为什么?因为你没有机会,让消费者在那么合适、那么纯粹的背景中去欣赏你的包装。你没有那个机会。消费者所处的环境,是嘈杂的,是混乱的,是信息过载的。他推着购物车走过货架,周围充斥着几百种颜色、几千个符号、几万个声音。在你的产品旁边,还挤着十个虎视眈眈的竞品。你的包装,不是在美术馆里被静观的画,而是在战场上搏杀的兵。
要判断一个产品的包装好不好,只有一个办法 —— 唯一的一个:把它放到真实的消费场景中去。放到超市的货架上,看看它会不会被淹没;放到电商的页面里,看看它能不能在拇指飞速滑动的一瞬间,让人暂停半秒。反正,绝对不是一个故意去衬托它的环境背景。除非你这个产品,只在品牌专卖店售卖,背景环境你自己说了算。
好的包装,不在于本身多有设计逼格,而是要有「货架思维」,或者叫「场景思维」。意思就是,在真实的、残酷的货架上,你的包装要有视觉锤的力量 —— 像一把锤子,在所有竞品中,有更大的机会,第一时间砸进消费者的眼睛。
这就是我常说的:有效果比有美感更重要。
包装,不止是视觉美学的道场。包装,是为了触达与沟通。所谓「远看效果,近看工」。消费者从五米外走来,首先看到的是你的色块;走到一米处,开始辨识你的品牌名和品类;拿到手里,才是看细节、读文案的时刻。如果一个包装只在拿到手之后才精彩,那它多半活不到被拿起来的那一刻。
举个最经典的例子:椰树牌椰汁。
你一定知道它。你一定也嫌弃过它。
听说,椰树的初代包装是创始人用Word画的。没错,就是那个你在办公室天天敲字的软件。几十年来,风格一直没有大变。硕大的黑体字,红黄蓝黑的粗暴撞色,密密麻麻的信息堆砌,像一张活动的电线杆小广告。逼格?几乎等于零。放在任何一场设计论坛上,都会被当成反面教材吊起来打。
但是 —— 我必须说但是了。
当你在超市货架间踱步,目之所及,全是白莲花一般素净、极简、性冷淡的饮品包装时,突然看到这样一个“暴走漫画”一样的设计横亘在眼前,你的脚步,会不会停?你的目光,会不会被它抓过去?诚实一点。会的。这就是视觉的突围,这就是货架上的竞争力。
更有甚者,它还嫌不够,请来一堆大胸模特,又蹦又跳,告诉你“白白嫩嫩”,把一场视觉暴力美学进行到底。你笑它低俗,笑它土,但在品牌辨识度和记忆度上,它比那些美得千篇一律的设计,高了不止一星半点。
你觉得呢?
这不是在为低俗辩护,这是在为「效果」正名。椰树的包装,是丑,但它丑得有记忆点,丑得一眼难忘,丑得可以被口头描述 —— “那个红黄蓝黑、字很大的椰汁”。这一句话,比多少在消费者脑中消散的「高级感」都有用。
四、一切的美感,最终要服务于效果
洋洋洒洒数千言,从文案到Logo到包装,我其实只在说一个道理,一个你听完就可以拿去吵架、拿去说服老板的道理:
美,不是目的。美,是达到目的之后,锦上添花的那朵花。
你连锦都没有,先给自己绣满了花,有什么用呢?
广告人的使命,不是做艺术家。品牌主的追求,也不是做收藏家。我们是商人,是解决问题的人。我们要做的,是让消费者认识我们、相信我们、选择我们。在这条路上,所有的手段 —— 文字、图形、色彩、构图 —— 它们都只是兵。能打胜仗的兵,才是好兵。
所以,下一次,当你面对一句文案、一枚Logo、一套包装的时候,请先按住你那颗蠢蠢欲动的、想要「表达自我」的心。问自己三个问题:
这东西,能被消费者轻易描述并转述吗?
这东西,扔到真实的消费场景里,能在三秒之内被看见吗?
这东西,能让消费者有买来试一试的冲动吗?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再美,也请扔掉它。这不是冷血,这是专业。
审美,是少数人的特权。效果,才是对大多数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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