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质斌,做代言有何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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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心
2012-02-02
市场部网

近日,原央视新闻联播主持人邢质斌为潍坊某食品企业录制的视频在网络上广为流传,将邢质斌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这段名为《XX特别报道》的视频,内容仿照《新闻联播》形式,由其本人播报了该企业的内部新闻。看到该视频的网友纷纷表示震惊。 除此,记者发现,从央视退休后,邢质斌还接拍了至少三个医疗医药广告。


我在想,邢质斌接拍广告没啥不妥,就像其他明星一样为企业做代言,至于形式是否模仿新闻联播也不是重点。毕竟,因为邢质斌从央视新闻联播出来,人家才会找她做代言,字正腔圆是人家的看家本领,利用这样一种看家本领吃饭名正言顺、正大光明。


就像很多演员将其剧照加入广告一样,如张国立部分广告片出现皇帝形象、唐国强代表的主席形象、李云龙亮剑主题的广告片等,还有一些歌星将其歌曲做改变掺入广告词,这从广告学的角度讲,算作创意。这其中,就包括请邢质斌为其播报企业内部新闻也算作一种创意形式,甚至包括现在沸沸扬扬的炒作,也不排除某企业自导自演的事件营销……


只要代言具备合规性、事实性,至于借助什么样的形式,我觉得我们可以宽容。况且,在新闻播报中,我觉得企业方与邢的言语还算可观,也提到邢是为其做代言,不会造成怎样的愚民以及以假乱真的现象。但是所代言的对象关系民生,作为国家相关监察部门应加强监督检验职能,确保其产品的有效性、合法性才是类似此次事件的王道,也是人民的福音。


在就谈舆论倾向,借助名人效应挖空心思炒新闻已成为现今新闻怪象,如何发挥新闻舆论为国计民生献计献策,为中华民族崛起而辨明方向的作用才恰恰是我们最该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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