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金错刀炮轰定位理论,今天我来炮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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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部网
2017-02-23
品牌圈圈(ID:Brand-Circle)

2015年2月,《数字商业时代》的主笔金错刀(原名丁鹏飞)发表了一篇文章——《金错刀:互联网时代最大毒草是定位》,该文一经发表,就在咨询领域引起轩然大波,不少人认为定位理论的确已经不再适合当下了。
上图是该文章的截图
关于金错刀本人,媒体圈和IT圈的朋友应该比较熟悉,他的出身背景就不多说了,看看其主要作品就能建立一个大概的印象:
金错刀主要作品,几乎都是商业方面的
嗯,看上去应该是一头大牛!
不说废话了,让我们来看看这头大牛是如何“推翻”定位理论的。
金错刀在他的文章中,主要想表达“定位理论已经过时,并成为互联网时代的毒草”,以下是他的三大观点:
毒害一:第一考虑的是竞争对手,而不是用户。定位的核心是抢夺用户心智资源,是建立壁垒,是强力控制。互联网时代的核心是用户体验至上,是开放和连接,是失控。
毒害二:定位的理论基础是二元法则,互联网时代的基础是长尾效应+赢家通吃。
毒害三:定位的杀招是想办法成为第一,互联网时代的杀招是爆品战略
好了,大致的情况就是这样,下面我们来逐一分析,看看究竟是金错刀的理论更厉害,还是定位理论更靠谱。

▌一、“研究对手”VS“研究用户”
如果用四个字来概括金错刀的第一个观点,那就是“用户为王”。在金错刀看来,定位理论强调企业要将精力放在竞争对手身上(这个观点的确在《定位》中出现过多次),而这种做法就好比你追求一个女生,不把精力放在女生身上,而是去研究你的情敌在做什么,显然是很荒谬的。
不过,这种“断章取义法”只对那些只是听说过定位理论,却没有认真研究过的人有用,而对稍微思考过“定位”和“竞争”的真正含义的人来说,几乎是无效的。
“将精力放在竞争对手身上”,并不是说你要去攻击谁,打败谁,而是强调要在竞争对手的固有优势中寻找空位。
如果举几十年前的例子会被认为过时的话,那就拿金错刀提到的小米来说吧。
小米之所以能做到今天这个规模,就是因为其“低价高配”的核心战略。但如果这样就说成是小米是“以用户为王”的话,那实在是过于片面了。
所有的厂商都知道,用户肯定都希望能买到低价高配的产品,那为什么它们不抢先去掉中间环节?
那是因为,传统的手机品牌如果也学了“小米模式”,那就会极大损害到经销商们的权益(当然也包括公司内部一些人的权益)。小米肯定知道这一点,所以才敢这样做。试问,如果小米知道当时的华为也可以玩“去中间模式”的话,雷军还会这样玩吗?玩得起来吗?
而现在,雷军玩了,并且玩得很溜,所以OPPO和VIVO等其他品牌就不会再这样玩,否则它们就会变成一个二流的跟风品牌,永远被小米压得抬不起头。(ps,不是说不能再采用这种模式,而是说不能再以这种模式作为主要卖点了)
所以,“将精力放在竞争对手身上”的意思就是“去研究竞争对手是如何满足用户需求”,目的是研究出一套比竞争对手更有效率的满足用户需求的差异化策略,其本质还是在研究用户。否则,如果大家都只说自己的产品体验更好,用户该怎么选?差异化的目的就是让用户在进行商品选择的时候体验更好,而在这个产能过剩,选择过剩的时代,这一点至关重要,甚至是越来越重要。

▌二、“二元法则”VS“长尾理论”?
没错,定位理论中的确多次强调“二元法则”的重要性,它认为随着产业的兴起,到最终产业的成熟,只会存留两匹马,而后面那些马都只能苟且甚至被淘汰。
金错刀认为:互联网上还有另一个法则——长尾理论。技术正在将大规模市场转化成无数利基市场。我们可以称之为,长尾上的赢家通吃,也意味着,每一个利基市场都会产生赢家通吃现象。
的确,我不否认金错刀的观点(或者说长尾理论的观点),但如果这就表示“二元法则”过时,那的确是对“产业”这个词的理解太肤浅了。
在过去,猎人们把自己捕杀的猎物拿来贩卖,我们称之为——卖肉的;
后来,有个猎人发现,相比于当时最受欢迎的鸡肉,有些人更喜欢猪肉。于是他专心捕杀野猪,并拿来贩卖,我们称之为——卖猪肉的;
再后来,卖猪肉的人也多了,有个人认为相比其他部位,有些人更喜欢啃猪蹄,于是他只卖猪蹄,我们称之为——卖猪蹄的;
随着时间的发展,如果竞争一直存在,每个产业都会走向细分,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和细分用户,并逐渐形成新产业。这不仅是长尾理论的观点,更是运用定位理论的结果!如果没有差异化定位,如何细分?如何去吃长尾?
金错刀之所以认为长尾理论将颠覆二元法则,是因为他把“产业”看成是永恒不变的,真不知道他是真不明白还是故意装糊涂...
而在产业的每一个阶段,以及这个阶段中的每一个细分领域,都不可能只有一家企业,只要人们看到这里能赚钱,相信我,他们都会蜂拥而至的。这时候,就属于典型的同质化竞争,这种竞争状态下,一旦市场趋于稳定,最终的确只有不超过三家企业能继续赚大钱,其他的只能苟且。
就拿智能手机来说,十年前的智能手机只是手机行业中的细分领域,有人去做了,并且赚翻了,然后大家都去做。到现在,产品层面大家的差别越来越小,市场也趋于稳定,所以去年苹果第三季度的利润占全球手机利润的90%,然而销售额只占全球10%...相比之下,其他的手机厂商不是在苟且吗?

▌三、“成为第一”VS“爆品战略”
“成为第一胜过做得更好”,这也是定位思想的核心观点;而“爆品”是指单一品类单点切入。说实话,光这样看,我并没有发现它们之间有什么相互矛盾的地方。不仅没有矛盾,它们还存在因果关系:
“成为第一”并不是说排名第一,而是第一个进入消费者心智。甲壳虫汽车是第一个人们心智中的小型车(但不是第一个体型较小的汽车,只是其他小型车都认为“小”是自身的缺点),所以它是爆品;小米是第一个低价高配的智能手机,所以它曾经是爆品;华为是第一个国产黑科技手机,所以它也是爆品;
相比之下,第二个登上月球的人虽然在“技术性能”上优于第一个登月的人,但没几个人知道他。
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为什么金错刀会认为它们互相矛盾?
问题就在于,金错刀认为:互联网公司一般是从单一品类单点切入,逐点放大,放大的结果就是成为平台型公司。什么叫平台?就是什么都做,就是变成水和电。
没错,就是要什么都做!而这是定位理论所反对的,很明确。
金错刀的文章发表于2015年,那时候的小米正风生水起,乐视也嚷嚷着要造车,一大批打着“生态”和“平台”等旗号的创业者和企业家们也都蜂拥而至,人们自然很容易,也很愿意接受这种“什么都能做”的观点。
如果人们看待过去,会比看待当下更加客观的话,那我们现在就来看看小米和乐视在过去的表现吧。
具体数据和排名我就不放了,自己找关键字:
至于那个嚷嚷着要造车的乐视,现在也学聪明了,别人跑到美国去投资FF。(当然,那款FF-91要是真能卖得好也是有鬼了)
FF-91宣称36小时内收到6万多份订单...
另外,既然金错刀自己提到“爆品战略”,还写了一本《爆品战略》,那就来说道说道,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要做“爆品”?
由于篇(da)幅(zi)有(tai)限(lei),具体的原理和实验我就不说了,直接抛结论——之所以要做“爆品”,是因为这样可以降低消费者的选择成本。
而降低消费者的选择成本的方法有:
减少选择,限制你的消费者;
直接告诉消费者,你应该做/吃/买什么;
只提供一个“最好的选择”;
定制消费者需求;
以上这些方法,几乎都是通过“控制”消费者来实现的。(还记得金错刀自己说过的话吗?他说:“定位的核心是抢夺用户心智资源,是建立壁垒,是强力控制。互联网时代的核心是用户体验至上,是开放和连接,是失控。”)
真不明白金先森是咋想的...随便翻一翻《定位》就以为真的能推翻定位...讽刺的是,他选择挑战《定位》,本身就运用了定位原理中的“关联法”,把自己与著名的定位理论关联起来,给《定位》定位,从而引爆全网!
(ps,我写这篇文章也是出于这种考虑...但之所以要等到两年之后再写,是因为2015年我正忙着在学校宿舍玩游戏...23333)
嗯,暂时就吐槽这么多,其实他的那篇文章里还有很多槽点...为保持身心健康,就适可而止了吧!
不过,这里还是想认真说一下,《定位》书中的观点的确不是万能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但任何理论的“正确与否”,都是建立在一个相对严格的前提之下。比如书中强调的领导者优势,是不是一定要喊出“我是XXX领导品牌”呢?
不一定。
· 如果是你刚开创了某个产业,“领导者”是没有意义的,你应该先把整个行业的蛋糕变大,而不是忙着抢蛋糕;
· 如果每个人都知道你是行业领导者了,也大可不必天天喊自己是领导者;
· 如果整个行业都面临危机,甚至将要被颠覆,“领导者”就等于“始作俑者”,更不能喊。
这也是为什么可口可乐后来放弃了“正宗货”,而是去强调享乐主义。在今天,人人都在谈论健康,“可乐领导者”在一定程度上就等于“高热量垃圾饮料的领导者”。
除了可口可乐,还有很多看上去违反定位理论,但也很成功的例子,比如ZARA。
但就目前而言,很多问题我也说不清道不明,毕竟商业几乎是最难的学科了,根本不可能研究透彻...只能说积极思考吧。
——完——
市场部网专栏作家:小云子,在营销路上不断爬行的自媒体人。微信公众号:品牌圈圈(ID: Brand-Circle );本文由作者原创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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